广东防汛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

2022-06-10 18:31:04 

鉴于当前雨水情形势发展,依据《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》和省防总有关规定,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、省应急管理厅决定于6月10日13时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。


省三防办、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,继续做好防汛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