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新华社台北
台中市消防局勤指中心表示
3月6日中区兴中街住宅发生火警
致7死7伤
据介绍
台中市中区兴中街
一栋地上七层地下一层的住宅大楼
6日下午4时许发生火警
晚间6时许火势获得控制

3月7日下午,台中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
发言人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
经调查,该住宅楼郑姓男租客
近日与庄姓女屋主有租房纠纷
郑姓男子遂纵火报复
警方已将嫌疑人拘留查办
问询结束后将移交台中地检署进一步侦办



近年来
由放火引发的火灾事故
真不少
下面一起来看看
今年2月15日凌晨,浙江省温州市陈某某饮酒后,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,将停放路边的一辆电瓶车防风布点燃,接着离开现场。随后火势蔓延引发火灾。近日,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,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以涉嫌放火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。

2021年12月21日,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某小区发生火灾,致1死4伤。22日晚,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发布警方通报,查明该案系人为放火引发。经查,着火房屋二房东罗某佳因纠纷对房客任某成泼洒汽油,任某成用打火机点燃后起火。

放火
害人害己
不仅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
更是触犯法律的行为
将受到法律制裁!

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、决水、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、放射性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、决水、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、放射性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过失犯前款罪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故意纵火是违法犯罪行为
万万不可为!
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
以身试法
必将严惩不贷!









